中植专栏
昨天,有两个新消息传出来。
第一个,立案决定书遭曝光
以前呢,大家都没有看到过中植系的立案决定书,昨天有债权人到访朝阳经侦,终于拿到了中植系的立案决定书。
关于该立案决定书,朝阳经侦和债权人都有说法。
我们看当时朝阳经侦是如何发布通报的?
我们看到,立案时间是11月22日,所以叫做“11.2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而平安北京朝阳官微通报时间是11月25日,原话是“近期,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原话就是“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立案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对比立案决定书和上述通报会发现,立案决定书是“11.2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是“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立案侦查。
笔者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要问就问当事人,毕竟当事人最清楚。
对此立案决定书,有债权人有话说:
第二个,有人收到了来自警方的最新答复
8月28日,中植系债权人有3段录音,录音是长春接待会的一些内容,文字版核心内容如下:
1、北京立案之后,近北京边控就上了上千人,上了四位数的边控;
2、债权人问:关于提前下车的人追不追?
回答:提前下车的人北京也在考虑范围内,法律上要求应该是在追偿范围内;
3、持有人问:毛家、解家、刘家财产追不追?
回答:这些都在范围内,只要涉及的都追。涉及到中植的钱流向的,确认的全能追,你就别说谁家了;
4、问关于税务问题。
回答:税务这个问题,人家北京也给答复了。税务、税法是优先权,强制权,税法是优先的,税这个东西追不了;
5、捐赠也好,国企也好,涉及到的钱北京都在追,有不少国企也在往回吐钱。站台的人,所得到的收益,这些钱也在往回吐,北京也在往回追;
6、说是年底的事已经辟谣了,年底给钱的事,传谣传出来的,天津开会人家那个警官是这么说的,这一批诉讼年底会来一个判决也好或者什么也好,会有一个诉讼结果,这个结果出来之后,下一步才会研究第一批返款的问题。(编者注:建议天津债权人可以再问问)
以上是昨天中植系的两则新消息,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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