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许可文件显示,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募集股份10亿股;要求该行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投资人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批复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公开资料显示,保定银行前身为保定市城市信用联社,2002年1月改制为保定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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