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世茂创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创世纪”)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将退地应收款为关联方债务人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向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浙金·汇业5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浙金信托”)4.894亿元借款本金余额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次新增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对债权中部分本金147,82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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