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海南海药公告,据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海南海药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兴业财富支付转让基本价款、溢价款共计人民币约2.08亿元。 2016年12月海南海药与兴业财富、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成立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为2.93亿元,其中海南海药实缴0.97亿元、兴业财富实缴1.93亿元、盐城烽康实缴292.94万元。 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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