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民生银行收到了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3)京74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北京金融法院对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诉讼武汉中央公司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显示: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泛海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另外,也有踩雷民生信托资金池业务的投资人起诉民生信托,北京金融法院二
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
官方微信
产品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