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券代码:163443.SH
债券简称:20柳控03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3年付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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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
债券付息日:2023年4月17日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开始支付2022年4月
17日至2023年4月1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利息,为保证付息工
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3、债券简称:20柳控03
4、债券代码:163443.SH
5、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5
年4月16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
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止。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每年4月17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95%,
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49.5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
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3年4月17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
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
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
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
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
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
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
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五、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发行人: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杨柳路7号
联系人:蓝茜诗
电 话:0772-2103976
2023 3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