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雷披露
Private Offering Fund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11月13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包括优化住房交易契税政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下称“普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相关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简单来看,此次政策调整将加大居民购房优惠力度、减轻二手房交易成本、缓解房企财务压力。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券商中国记者指出,此次政策调整均属于降低交易环节税负。随着房地产市场从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促进交易良性循环。
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深圳过户价1000万元,90平方米<建面<140平方米的二手房举例,本次政策优化前首套和二套契税税率分别为1.5%、3%,政策优化后首套和二套契税税率分别为1%、1%,因此,购买首套住房可以节省5万税费,购买二套住房节省20万税费。
涉税收优惠等多项政策
公告提到,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实施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整,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在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将加大,以支持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具体来说,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
具体而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将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也将降低0.5个百分点,以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将免征增值税,对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将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而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对于政策落地,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目前,住房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而且房地产下行压力比较大,交易循环不畅。因此,差异税费对待不仅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阻碍了交易循环和市场企稳。随着这一标准的调整,对商品房项目预征差异化的土地增值税也跟着调整,也是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进一步说,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抑制过快流转、房价过快上涨转到促进交易循环,以及更加重视存量房屋和社区养老、公共配套补短板的资金需求,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从而产生“降成本”的效应,这样才能促进交易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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