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
2024年末,中融信托--骥业14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产拍卖尘埃落定,13.38亿元的成交价款最终仅能为20亿本金的投资者兑付约35%,这一结果为这款逾期超两年的地产信托产品画上了阶段性句号。从2022年首次逾期到2024年借款人破产清算、抵押物三次拍卖,骥业149号的违约历程,既是房地产行业调整期的缩影,也折射出打破刚兑背景下信托投资者的现实困境。
骥业149号成立于2021年,募集资金计划投向重庆“中国摩娱乐综合体”项目开发,借款人为三五美国摩(重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三五公司”),担保人为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分为A、B两类,实际存续规模20亿元,其中15亿来自自然人投资者,5亿为机构资金,期限分别为24个月(预期收益7.5%)和12个月(预期收益7.3%),风控措施包括项目地块及在建工程第一顺位抵押、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等多重保障。
然而,仅一年后风险便暴露。2022年6月24日,中融信托发布公告,确认借款人三五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融资方及担保人均未履行履约义务,信托利益无法足额分配,产品按合同约定自动进入延长期。此时中融信托尚未发生整体停兑,融资方曾申请将1年期7亿元展期2年、2年期13亿元展期1年,但展期并未改变项目的风险走向。
展期未能挽救项目颓势,2024年成为骥业149号的“生死局”。当年5月,三五公司以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但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上诉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3日驳回上诉,明确三五公司不具备重整价值和可能,最终裁定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更糟糕的是,原本作为风险兜底的担保人也彻底“失能”。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沦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超41起被执行人案件,其实际控制人沈玉兴也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涉及7起失信被执行人案件,股权冻结涉案15起,担保能力完全丧失。双重打击下,骥业149号的风险化解仅剩抵押物处置一条路径。
随着三五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其持有的重庆两江新区I55/02宗地A、B地块及对应在建工程成为核心兑付来源。2024年11月至12月,管理人先后启动三次司法拍卖:11月23日一拍流拍,12月2日二拍再次流拍,最终于12月11日三拍以13.38亿元成交。
但拍卖款并非全额可用。据行业信息显示,扣除核定的6亿余元工程款后,中融信托实际可支配资金仅约7亿元。对应20亿的实际存续本金,最终兑付比例仅为35%左右。这意味着,投资者将面临超六成的本金损失,而这一结果也超出了部分投资者的预期——此前市场曾担忧抵押物流拍后被以三折低价收储,届时损失将更为惨重。
在骥业149号的处置过程中,投资者曾寄望于纳入中融信托整体风险化解方案。2023年8月,中融信托发生部分产品停兑事件,其风险化解工作被纳入《GWY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而此前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出险机构均采用“整体打包转让收益权”的化解模式,清偿比例通常高于单项目自行处置。
但这一希望最终落空。中融信托管理层在沟通会上明确表示,停兑产品均有明确底层投向,将按“一案一策”原则兑付,不会实行“通兑”,强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尽管有四大财富机构相关人士提出“资产端不分直营与渠道,兑付不应区别对待”,但在方案未明确前,分歧难以调和。更关键的是,骥业149号的抵押物拍卖及清算进度快于中融信托整体方案出台节奏,最终只能按单项目处置结果兑付。
骥业149号的案例,为信托投资者敲响了多重警钟。在打破刚兑的大背景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已成为行业准则,即便产品设置多重风控措施,若底层资产(如地产项目)遭遇行业周期性调整,仍可能面临实质性亏损。从信托公司角度,其风险处置更倾向于“按底层资产兑付”,避免不良资产拖累自身经营。
对于投资者而言,需清醒认识到信托产品的风险属性:一方面,要审慎评估底层资产质量,尤其警惕地产等周期性行业的项目风险;另一方面,需摒弃“刚性兑付”惯性思维,关注融资方及担保人的真实履约能力,而非单纯依赖风控条款。此外,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应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警惕“提前兑付”“内部通道”等诈骗陷阱,避免二次损失。
截至2025年末,中融信托整体风险化解仍在推进,托管机构已完成资产核查,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整方向逐步清晰,但这已无法改变骥业149号投资者的损失结局。这款产品的违约始末,不仅是一个20亿规模信托项目的落幕,更成为信托行业市场化出清的典型注脚——在行业转型的阵痛中,投资者与机构都需重新审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适应金融市场的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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