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研报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终结了近代中国财政的混乱与崩溃局面,开启了现代财政体系的构建征程。现代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发展始终与国家战略、经济转型、社会进步紧密相连。从建国初期的制度奠基,到改革开放后的市场化转型,再到新时代的治理现代化深化,中国现代财政体系历经七十余年的探索与完善,逐步形成了兼具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的发展模式,为国家发展、民生改善和民族复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首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财政体系,稳定经济秩序,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基础。这一时期的财政体系以“统收统支”为核心特征,服务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需求。
在财政收入方面,国家通过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集中财力。建国初期,迅速清理了近代以来的苛捐杂税,建立了以货物税、工商营业税为核心的工商税收体系,同时通过土地改革确立了新型农业税制度,保障了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国有经济逐渐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集中度不断提高,中央政府能够有效统筹全国财力,支持重点建设。
在财政支出方面,重点向重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同时保障国防、行政和民生基本需求。“一五”计划期间,财政资金大量投入到钢铁、机械、能源等重工业领域,为中国初步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提供了资金保障。此外,财政还承担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了民众生活水平。
这一时期的财政体系,通过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有效集中了全国财力,保障了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推进,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稳定了物价和经济秩序。但同时,“统收统支”的模式也存在灵活性不足的问题,限制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难以适应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改革开放的启动,推动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财政体系也随之开启了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历程,核心是打破“统收统支”模式,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激发市场活力和地方积极性。
第一阶段是“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制改革(1978—1993年)。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中央逐步下放财政管理权,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地方政府在完成上缴中央财政任务后,可自主支配剩余财力,极大地激发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热情,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但这一体制也存在明显弊端,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强,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渐扩大,财政运行风险有所积累。
第二阶段是分税制改革及后续完善(1994年以后)。为解决财政包干制的弊端,1994年我国推行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分税制改革,核心是“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征管”。明确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征管体系,同时规范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改革有效提升了中央财政收入占比,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后,又逐步推进了税费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不断完善财政调控体系,强化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
这一时期的财政改革,始终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展开,通过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制度设计,逐步构建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体系。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三农等领域的投入,公共财政的属性日益凸显。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财政体系的发展目标从“适应市场经济”升级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承担着更为重要的使命。
在财政改革深化方面,重点推进了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性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等,构建现代税收制度,发挥税收在宏观调控、收入分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强化财政风险防控,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在财政功能拓展方面,财政更加注重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改善。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的投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围绕共同富裕,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间、城乡间发展差距;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为国家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新时代的财政体系,正逐步实现从“管理型财政”向“治理型财政”的转变,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加凸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十余年的现代财政发展历程,是一部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与时代转型同向而行的探索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启示。
一是财政发展必须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从建国初期的稳定经济、建立工业体系,到改革开放后的服务市场经济转型,再到新时代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财政体系的构建始终围绕国家核心任务展开,这是财政发挥作用的关键前提。
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财政体系的核心环节。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既要保障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又要激发地方积极性,实现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是财政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三是财政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建国初期的基本民生保障,到新时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始终把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目标,这是财政赢得民众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
四是改革创新是财政体系发展的动力源泉。面对不同时期的发展挑战,财政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保持自身活力和效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现代财政体系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财政可持续性压力、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未来,需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强化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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