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
Trust financing
“这款产品近期紧俏,下午就封账,年底好的政信产品只会更少、收益率还会下调。”1 月 28 日,推介人员向投资者催单的背后,是非标额度收紧、城投化债临近收官的行业现实 —— 多家信托机构趁《资产管理信托(征求意见稿)》落地前抢发非标组合类政信项目,却衍生出核心问题:不少组合产品的多个融资方,穿透股权后均为关联方。
“监管对组合类信托的定义尚未正式落地,不少机构就是想突击赚快钱,说到底非标已近穷途末路。” 有信托人士证实了这一现象。记者从多方获悉,1 月以来,大业信托、金谷信托等均在推介或成立相关产品,这些所谓 “组合类” 非标政信,不仅发行方存在直接关联,还常出现无抵押物、融资方互为担保的情况。
以大业信托为例,其在售及已成立的多款政信产品均设计 2-3 个融资方,但穿透后关联关系显著。如共创 258 号信托计划,两位债务人实为母子公司,前者持有后者 100% 股权,均由同一 AAA 主体提供担保,本质仍是股权收益权回购类融资业务;共建 115 号、共建 128 号等产品,融资方也均为同一集团下上下级或关联主体,部分产品中融资方同时担任保证人。有信托投资需求可加微信cwx0163
除母子公司关联外,还有组合产品的融资方为同一集团兄弟单位,且互为担保。大业信托 “安鑫 50 号”“安兴 28 号”、金谷信托锐银 1015 号、锐银 1053 号等均呈现这一特征,部分融资方还存在共同对外出资的情况。华鑫信托、陕国投信托等多家机构,也有同类产品在募集,覆盖江浙、福建、四川等省份。
这一模式的合规性引发争议。中信登 2025 年 9 月实施的《信托登记业务指南(V3.0)》明确,资产管理信托需落实组合投资要求,不得实质为单一融资方提供融资。受访人士分歧明显:有人认为母子公司共同融资实质违规,也有信托从业者提出,需证明资金最终归集至单一主体才算违规,而中信登仅履行形式审查义务,后续监管核查才是关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玉指出,从现行法规看,关联方作为独立法人融资暂不违规,但核心风险在于 “实质为单一融资方提供融资” 的界定模糊。若《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其中 “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 的规定,将直接冲击此类模式,使其可能不符合分散投资要求。
记者查阅信托合同发现,大业信托已在相关产品中提示风险:若存续期间组合投资监管要求落地且产品不合规,受托人可自主整改,可能延长产品期限、降低收益率,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刘红玉进一步提醒,融资方为关联方或互为担保时,一旦一方违约易引发交叉违约,大幅放大兑付压力。有信托投资需求可加微信cwx0163
业内人士透露,当前信托非标业务已面临展业困境,组合类投资凑齐合规标的难度较大,部分机构仍在摸索不同比例的标的组合。随着征求意见稿逐步落地,信托非标业务的展业逻辑将彻底改变,需公司层面统筹资源整合,而那些依赖关联方 “抱团” 募资的模式,终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约束。
对于投资者而言,此类看似分散风险的组合类政信产品,实则隐藏着关联方集中违约的隐患,需警惕穿透后的真实风险,切勿被 “紧俏”“高收益” 的推介话术裹挟。
除了本网站,也可关注公众号【风险手记】,获取金融领域实时资讯 —— 信托城投违约动态、黄金平台暴雷预警、信托城投违约动态、私募量化相关内容,每日推送,帮你第一时间规避投资风险、捕捉行业机会。
分享干货、案例分享
【微信扫码加我】,拉你进【定融、信托维权交流群】
群里有实时的维权经验分享、官方动态,还能随时在群里【咨询交流相关问题】

评论专区
Comment area推荐产品
product新闻资讯
information
Securities industry
Trust financing
Bank financial management
友情链接: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产品小程序
















